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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3月24日
结题材料提交单位:所在院(系)
结题材料请根据附件1要求准备
各院(系):
根据《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(首都师大校发[2013]130号)、《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教发[2008]第39号)文件要求,我校将组织进行2016年度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、“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”、“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”结题验收工作。请各院(系)组织本单位全部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做好结题验收及答辩准备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项目负责人工作要点
(一)3月24日之前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,向所在院(系)教学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(含电子版)。
(二)答辩安排
1.市级及校级项目须参加院系组织的答辩(国家级项目不参加);
2.国家级项目以及各院系答辩后成绩为“优秀”的项目须参加校外专家评审(校内评优名额见附件2)。
3.根据校外专家评议意见,选取达标的项目参加校内争优答辩评审。时间初步定于5月中旬。
二、各院系工作要点
1.于4月2日前组织市级、校级项目的结题答辩(国家级项目不参加),填写《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答辩成绩汇总表》(校内评优名额见附件2)。
2.收齐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并于4月7日之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三、说明
上述所需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“表格下载→实践教学科表格下载”处下载。
联系人:杨美峰 联系电话:68907223
地点:校本部教四楼124室。
教务处
二~一七年三月九日
(相关附件请点击“阅读原文”进行下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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